半岛体育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解放路沿线商铺实施进店经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12:32:19

  半岛体育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创造更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秦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年行动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要求和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秦安县执法局决定自通知之日起,对解放路沿线临街商铺、零散摊点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街商铺,禁止店外摆放、倚门经营和乱吊乱挂物品等,保持门店外整洁美观。

  (二)各类零散摊点要按照划行归市的相关要求,自觉进入相应的市场进行经营。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台阶及人行道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摆放各类宣传牌匾及其杂物,确保台阶及人行道畅通。

  (四)严禁任何商铺采用单柄伞、四角伞等进行遮阳,半岛体育半岛体育如需采取遮阳措施的商铺,一律改造为伸缩式遮阳棚(棚展原则不得超过1.5米)。

  (二)秦安县执法局将根据整治进度的需要,分段推进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对不听劝阻、不配合工作的,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半岛体育采取警告、罚款、半岛体育暂扣物品等手段规范落实。

  (三)对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半岛体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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